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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企業日前被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裁定須補繳新臺幣1.6億營利事業所得稅,該企業不服,向相關法院提出訴訟,一審時法院推翻原處分。請問:當企業被國稅局裁定補繳新臺幣1.6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時,可先向哪一部門提出訴願程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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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考點: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 100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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