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 18
由 Siao 提供
新聞一:環保局提供檢舉獎勵,若民眾發現有飼主遛狗不清理狗便,檢舉成功者可獲得罰款的 70%作為獎勵金。 新聞二:交裁處指出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10 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 正向 負向 金錢 甲 乙 拒測者,得公告違規人姓名、照片及違規事實,於交裁處官網定期上傳名單。請問:以 非金錢 丙 丁 上兩則新聞中提及的法律規定,所使用的誘因依序分別為表 18 中的何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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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新北市市立鷺江國中 114學年 第一學期 第一次段考 社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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