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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請問:上述 顯示媒體的何種現象?

由 Siao 提供

我國在民國 112 年,將民法的成年年齡從 20 歲下修至 18 歲,而當時《民眾日 報》以頭版篇幅報導:「民法研擬下修,小屁孩可以早婚了!」並在內文中反覆陳述對於早婚的疑慮,也未尋求多 元意見觀點的呈現,擴大公共政策討論之深度,導致只有誇大渲染式的報導,並再度強化各界對於青少年族群的刻 板印象,將使青少年未蒙其利先受其害。對此,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嚴正譴責:「我們要求《民眾日報》 應善盡媒體社會責任,重新檢視及修正相關報導,應提供正確、不帶歧視且具平衡意見的報導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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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考點:新北市市立永和國中 114學年 第二學期 七年級 定期評量 社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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