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侶A與B相約到浣熊主題咖啡廳消費,店內有數隻浣熊供客人觀賞、拍照。不料A在低頭玩手機時,店內浣熊從 背後跳出,自肩膀滑落後咬了A的小腿,B為了驅趕浣熊,手臂及手掌也不慎被抓傷。A、B兩人當下與咖啡店協商 索賠未果便先去就醫,處理的醫藥費加上狂犬病疫苗總計1,200元。請問就本案而言,A與B能否依侵權行為向店家 求償?
由 Siao 提供
解答
系統偵測到大量存取,暫時停止顯示解答,請稍後再試。
系統偵測到大量存取,暫時停止顯示解答,請稍後再試。
系統偵測到大量存取,暫時停止顯示解答,請稍後再試。
本頁的解題說明由 我去不早說(apps.siao.ai)整理
考點: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 114學年 第一學期 高三 定期評量 公民
留言(0)
其他答案
這一題只收錄到一次,所以沒有別的答案可以比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