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「告訴乃論」的敘述,哪些正確?(甲)是否提起告訴的決定權是在加害人身上(乙)告訴乃論是針對輕微或較無損失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(丙)強盜傷人罪是屬於告訴乃論(丁)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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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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