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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 46 條規定: 「非本法所稱視覺功能障礙者,不得從事按摩業。」經 .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 649 號解釋,大法官認為此法律雖然是為了保障視障者的工作權,卻危害 .了其他人的工作權,與《憲法》保障人民權利的精神違背。因此,此法自大法官釋憲後,最遲三 .年失其效力。以上顯現出憲法的何種特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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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考點: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 112學年 第二學期 九年級 第二次段考 公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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