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民法』新修訂條文規定有關「夫妻婚後住所」以及「女性是否冠夫姓」等做法,均由夫妻雙方協調之,不再以夫為主。此條文主要落實在『憲法』賦予人民的何項權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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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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