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報導:「春嬌發現前夫外遇,小三甚至為前夫生女,女兒還已滿 10 歲,氣憤提告要求賠償。法官依《民法》規定,知道權利被侵害 2 年內求償才屬有效,但若在案發 10 年後才知權利被侵害,同樣無權提告,而判處前夫與小三免賠。」由上述可知,《民法》規定任何人在行使權利時都應該要注意什麼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?
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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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高雄市私立復華高中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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