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大法官第 535 號解釋文: 「警察實施臨檢勤務,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,或依客 .觀合理判斷易發生危害的處所、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,不可以不顧時間、地點, .任意或隨機臨檢。」這項解釋的主要目的在於保障人民的哪一項自由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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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 114學年 第一學期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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