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讀員林國中二年級的彩華,利用暑假的時候,跟幾個同學相約到網咖去玩,結果被老闆以:「法律規定未滿18歲之青少年不得進入這樣的場所」,拒絕進入。請問此項規定最可能是在哪種法律中?
由 Siao 提供
解答
還沒有人確認過這題的答案
如果你知道答案,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,幫助之後搜尋到這題的人。
系統偵測到大量存取,暫時停止顯示解答,請稍後再試。
本頁的解題說明由 我去不早說(apps.siao.ai)整理
考點: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 105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定期評量 公民
留言(0)
其他答案
這一題只收錄到一次,所以沒有別的答案可以比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