呈上題,民國 111 年立法院通過「18 歲公民權修憲案」 ,公告半年後交由全國選舉人投票複決,但最終因有效同意 票未達門檻而未通過。請推論為什麼「選舉權年齡」的變更,必頇透過「修憲」而非修改《選罷法》即可達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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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點:新北市市立永和國中 114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定期評量 社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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